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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定的奖励办法,经过教师申请,学院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,对下列教师颁发2016年度法学院“爱岗敬业”科研奖、教学奖,共计人民币1.7万元。具体公示如下:
一、法学院“爱岗敬业”科研奖(基于2016年度论文业绩)
张福德 5000元
綦磊 3000元
赵玉增 2000元
张亮 2000元
二、法学院“爱岗敬业”教学奖
一等奖:
宋敏 2000元
二等奖:
于冠魁 1000元
辛帅 1000元
黄明明 1000元
教育发展基金会
2017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