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赠使用
按照于斌、于凯两位律师捐入法学院“衡平基金”所设立的“爱岗敬教”奖教金评选办法,法学院共评选奖励教职工10名,合计发放奖教金人民币1.4万元。
获奖教师名单:
陈建云、于晋、王卫国、张福德、管洪博、李亚妮、宋敏、魏永艳、刘琰、李鑫
教育发展基金会
2015年1月